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有限公司年处置12万吨氟化钙污泥技改项目环保设施竣工时间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年处置12万吨氟化钙污泥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民营科技创业园
建设项目概要:利用现有厂区一条石油压裂支撑剂生产线的部分生产设备(回转窑、筛分机、分装机、提升机、冷却机等),通过对厂区现有厂房、环保设施的技术改造,建设年处置12万吨含氟化钙污泥项目。本项目劳动定员40人,不新增劳动定员,全年工作300d,每天3班,每班8小时。
本项目于2023年8月30日取得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环评批复,批复文号:巩义环建审〔2023〕68号。现将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情况进行公示。
环保设施内容:
废气:回转窑产生的废气经一套SCR脱硝+脉冲式袋式除尘器+石灰-石膏法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001)排放;物料转运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一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002)排放;原料进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一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用水、脱硫废水。冷却工序的冷却用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脱硫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
3、噪声:减振、隔声。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原料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污泥由附近村民运走肥田;脱硫过程中产生的脱硫石膏收集后混入原料回用于生产;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于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回转窑支座处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于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环保设施竣工时间: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4日
联系人:李巨峰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